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项目有八个方面:
(1)清洁卫生:楼宇内公共楼道的公共地方的卫生清洁、垃圾清运以及经常性的保洁;
(2)绿化物日常维护:对绿化物进行定期修剪、施肥、更新;
(3)治安管理:设专职保安人员每天24小时巡逻值班;
*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1]
*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 优质疏通马桶,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